我院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指引来啦!快来查收!
日期:2021-11-19  发布人:管理员  浏览量:542

各系(部)团总支、团支部:

为贯彻落实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踏实做好共青团工作。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,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,现就2021年集中开展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通知下:


一、目标任务

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,坚持全面整理规范、抓强带弱治差、扩大有效覆盖、提升组织活力的原则,通过整理整顿、对标定级、规范提升三个阶段,持续改进提高,不断增强组织力,推进基层团组织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。


二、工作对象

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。包括学院2020级所有团支部,不包括2021级团支部。


三、定级标准

各团支部对照《XX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自评表》(附件1)开展自我评星定级工作。总分值为100分,对应星级参考如下:

5星级(≥90分),4星级(80—89分),3星级(70—79分),2星级(60—69分),60分以下不予定级。

(一)5星及4星团支部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,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,成为示范标杆。

(二)3星及2星团支部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,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,提升建设水平。

(三)不予定级团支部。列入重点整顿范围,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加强基本建设。


四、工作步骤

“对标定级”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,实行动态管理。


(一)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

11月22日之前,各团支部对照自评表,完成自评定级,登录本支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进入“对标定级”页面,选择并提交“自评定级”结果。


(二)团支部提交纸质材料

各团支部需撰写一篇以《XX班团支部2021年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报告》为题的书面报告,字数在800字左右,书面报告作为自评分、自定级的支撑材料需如实反映本团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情况,内容围绕自评标准进行汇报(五个维度14个评价内容)。请各团支部团支书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于11月26日之前将纸质版《“对标定级”自评表》及书面报告提交系(部)团学负责老师处。


(三)系(部)团总支审核

系(部)团总支负责老师结合组织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,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,完成审核认定。采取“三必核、三必听”方式(核对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数据、核验必要工作资料、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,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、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)系副书记、团总支负责老师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,填写《XX系(部)团总支“对标定级”汇总表》,完成审核认定。并于12月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,请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,送至德远楼学院团委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下列邮箱。


联系人:吴秋艳(18990477969)

QQ邮箱:2138839405@qq.com。


(四)学院团委复核认定

各系(部)团总支完成审核认定后,学院团委将对各班级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情况进行复核。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记录其星级。对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,将向各团支部反馈其存在问题,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。
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公开负责。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、如实填写,认真完成“对标定级”工作。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负责人,要主动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、接受指导,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的过程及结果。


(二)激励约束。“对标自评”开展情况将作为团支部年度评议内容。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;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。无故未部署开展“对标自评”工作的团支部,不得参评团内荣誉;不予定级团支部,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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